劝当事人认罪的律师凭什么要被你侮辱?说崔呢
文:@绿洲猎鹰
还记得曾经一度引爆网络的“卷宗丢失门”么?当时某前著名主持人崔某某联手一位最 高 法审 判人员王某某“爆料”最 高 法一个涉及千亿矿权的案件卷宗部分丢失,并声称其中有“黑幕”。但经过阵仗堪比调查四人帮(网友评论)的联合调 查 组调查,所谓的卷宗丢失居然是这位“爆料人”王某某监守自盗,而他这样做的初衷居然是为了“给单位制造麻烦,进而迫使单位继续让其承办‘千亿矿权案’”(此前王被调整出该案合 议 庭)。
大半年过去,此事几乎要淡出猎鹰的记忆了,突然在微博上看到了一张朋友圈截图,看内容是王某某聘请的律师所发,大致内容是其会见了王,并力劝其主动认罪认罚,争取从 轻 量 刑。
根据案件事实,劝说当事人主动认罪以争取从宽判决,是一个正常的、具备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律师的正常操作。没想到这引起了“卷宗丢失门”另一当事人崔某某的口吐芬芳,他怒骂张律师劝说王某某认罪是“2B”,甚至出现了让人脸红的粗鄙之语。
既然如此猎鹰不得不来聊聊律师辩护那些事儿了。刑事辩护是律师的基本业务之一,也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基本权利。但是从这些年网络上纷纷扰扰的案件新闻来看,很多人其实并不懂得刑事辩护,也不知道怎么去选一个靠谱的律师。
简单来说,刑事辩护可以分为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,其含义不多解释,看字面意思就能懂。一般来说无罪辩护总是比较吸引人的眼球,也会被委托人(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家属)所青睐。但是,任何一个具备专业素养的法律人都会告诉你,现实中的真正可以成立无罪辩护其实很少见。
无罪辩护分为事实上的无罪辩护和法律上的无罪辩护。事实上的无罪辩护就是一些律政剧里大家爱看的桥段,某某被指控犯下某项罪行,而律师用证据和逻辑论证其没有犯该罪行或者不可能做该罪行(即推翻控方的证据和逻辑),这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无罪辩护。另一种是法律上的无罪辩护,即某人做了某行为是确定的,但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则是争论点。例如某人贩卖某种化学品是事实,但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某种犯罪(例如贩毒)就是辩护律师大显身手的关键点了。
就猎鹰个人的认知,事实上的无罪现实中难得一见,尤其是影视剧里那种法庭上力挽狂澜的场面。因为刑事案件都要经过侦查机关(主要是公安)和审查起诉机关(检察机关)两道关卡,加上科技进步和法治完善,基本事实都有问题的案件到法院的概率少之又少。注意,猎鹰说的是少,不是没有。至于法律上的无罪,可能稍微多一点,但是人家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也是一堆法律专家啊!
啰嗦了这么多就是说,如果您和您家人不幸被指控犯罪,请务必保持冷静理性,不要追求不切实际的无罪辩护。为什么?这就要说到张律师那个被崔某某怒骂的劝当事人认罪的建议了。
咱们大家看影视剧或者新闻都听说过“坦白从宽抗拒从严”,专业一点的说法是“认罪认罚从宽”,也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主动认罪,可以酌情减轻处罚。之前说过了,真正可以成立的无罪辩护很少见,大多数案件最起码基本事实和证据是没有问题的。这种情况下,罪轻辩护,即在认可控方基本事实的前提下,寻找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有利的点(包括自首、立功等法定事实,也有侦查、起诉机关的一些瑕疵、还有就是引用对当事人判罚较轻的罪名和法条等),其中主动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就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律师最现实的辩护策略之一。
就“卷宗丢失门”来说,基本事实无可推翻,无罪辩护显然是无法成立的。那从当事人利益出发,劝说当事人主动认罪既是专业素养的体现,也是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结果的正确操作。也就是说,这位劝说当事人认罪的张律师不但不该挨骂,反而应该被赞专业、有操守、真正为当事人谋利益。至于前主持人崔某某,猎鹰只能说他是真的不懂法。另外,猎鹰觉得张律师对崔某某的评价挺公允的。